节点小宝服务协议
最近更新日期:
更新日期:[ 2024 ]年[ 12 ]月[ 9 ]日
生效日期:[ 2024 ]年[ 12 ]月[ 9 ]日
欢迎使用节点小宝产品及服务,为使用节点小宝产品(以下统称为“本产品”)及服务(以下统称为“本服务”)。节点小宝的服务由深圳市玩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提供。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节点小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节点小宝隐私政策》、《节点小宝会员服务协议》。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进行下载、安装或使用本产品和/或本服务。当您点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下载、安装、登录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标识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以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与您与本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因年龄、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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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点小宝”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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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节点小宝为本公司旗下的产品,“节点小宝”账户与“玩物科技”账户为同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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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节点小宝”账户是本公司按照本协议授权注册用于用户登录、使用玩物科技的产品及服务的数字身份标识,其所有权属于玩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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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为了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您需要注册一个“节点小宝”账户,目前支持微信、手机注册“节点小宝”账户。
- 1.4 账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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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您及您所代表的公司(以下统称为“您”)的经营、使用信息和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负责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并有能力承担入网后的信息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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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您了解并同意,在正式开始使用本产品及本服务之前,您应仔细阅读和本产品官网(www.iepose.com)及相关的服务及产品的业务规则,及其选择使用其他产品服务时对应的特别协议(如有)。一旦您开始使用本产品或本服务即表明您同意并接受上述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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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您了解并同意,为保证账户安全,本产品要求您完成本公司账户的实名认证;同时,本产品扩展服务的开通,会要求您完善身份信息或资格验证,您的账户只有在通过认证和验证之后,方可获得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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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为高效利用服务器资源,如果您连续1年未使用账号登录且设备处于离线状态,本公司有权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账号进行冻结;当3年未登录账号且设备离线,本公司有权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该账号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账户信息及绑定设备等数据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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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内容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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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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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您郑重承诺并保证,您使用本产品时一切信息合法,不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和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同时亦不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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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您承诺并保证,您将在使用本产品服务时,应当对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状态、设置强登录密码、增加短信验证等安全措施)。由于您自身原因导致被攻击或侵入(包括但不限于木马、黑客、破解或反向编译)等造成我司提供服务的中断或终止,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当出现紧急情况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司有权在事先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因上述原因对您的信息造成的损失,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其他客户的损失,我司将保留一切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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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您已知悉并同意,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或要求下,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机关或电信运营商有权对信息源内容通过浏览的方式进行检查,此检查不违反相关保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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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您同意遵守本产品和服务条款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上述协议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如本服务条款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本产品会通过官方网站(www.iepose.com)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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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产品仅对提供的服务本身提供运营维护,您应当严格保证自身的网络、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并且避免发生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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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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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 3.5.3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 3.5.4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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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 3.5.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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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您应当保证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DO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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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您应当保证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本产品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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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您应当保证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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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
您应当保证不得存在任何破坏本产品的基础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服务软件、硬件、存储设施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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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产品及本公司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如果司法、行政、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本公司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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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您不应在本产品及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及其他未经授权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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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您对自己存放在本产品及服务上的数据以及管理本产品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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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知识产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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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司在本产品及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计算机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您在使用本产品及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归您或相关权利人所有,除非您与本公司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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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本公司提供本产品及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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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产品及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法规保护,未经本公司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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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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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产品将尽力提供一切可能的技术来维护用户的资料和账户安全,并努力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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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您在使用本产品及服务时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该等行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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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黑客攻击相关的行为、虚拟货币挖矿、抢购等;任何试图改变本公司服务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系统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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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任何干扰或试图干扰本公司任何产品或任何功能的正常运行;
- 5.2.3 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本公司服务的行为;
- 5.2.4 实施违法或未经授权的接取、盗用、干扰或监测的;
- 5.2.5 因您从事的业务而导致您遭受频繁或大规模DDOS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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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您知悉并同意,若本公司自行发现、根据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或来自相关权利人投诉,发现您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包括本公司相关协议、规则)项下有关您义务的约定的,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候视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的一种或多种:
- (1)要求您立即删除、修改内容;
- (2)直接删除、屏蔽相关内容;
- (3)中止您使用的服务部分或全部;
- (4)终止您使用的服务直至终止所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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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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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您已知悉并同意,鉴于互联网是全球互联网络,由于运营商骨干通路上偶然阻塞造成访问速度下降,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可能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属于正常现象,我司对此免于承担责任;同时,因运营商的原因给您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我司免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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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您已知悉并同意,您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均为您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具备法律效力,因您的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司会在收到信息的第一时间进行协助,但不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就下列相关事宜的发生,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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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您自身行为造成的信息泄露或因第三方的骗取等手段造成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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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个人信息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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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何第三方根据本公司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所列明的情况使用您的公司信息,由此所产生的纠纷;
- (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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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在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列明的其他使用方式或免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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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服务条款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本公司可解除本服务条款,本服务条款自解除通知到达您留在本公司的联系方式时生效。如有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服务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服务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调整、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如木马程序、蠕虫等)、电信部门技术性调整或者通讯部门的物理性故障、政策法规调整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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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为避免误解,特明确和强调本服务条款所指的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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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黑客攻击;
- (2)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 (3)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互联网暂时关闭;
- (4)合理技术防护所未能避免的病毒侵袭;
- (5)相关交管部门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终止;
- (6)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网路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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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力系统故障或限制性供电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 (8)政策调整、监管部门要求、数据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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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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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我们提供的服务包含部分收费服务项目及会员增值服务项目。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项目时需要向我们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服务项目,我们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相关提示实际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收费服务项目。如果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我们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收费服务项目。会员增值服务项目条款详见《节点小宝会员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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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我们保留对本服务收费的权利。我们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及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修改和变更,也可能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在前述修改、调整、变更或开始收费前,我们有权以网站公告、站内信、移动端应用通知等任意一种方式通知您收费标准,若您继续使用则需按我们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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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当您支付费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可以申请开具发票,申请开具发票的方式会在官网常见问题类目提供,亦可联系客服开具发票。如您在付费后3个月内没有开具发票,即视为放弃开具发票权利。如需邮寄发票,邮寄费用需由收票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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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本公司提供的所有积分兑换类业务,均是为答谢用户所提供的回馈性质的服务,并非现金买卖礼品,因此您在使用积分兑换或者积分+现金模式兑换礼品,积分部分均不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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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订阅会员及月卡的有效时长为31天,在第30天晚上24:00到期;季卡、年卡等以此为计算标准,季卡为93天,年卡为37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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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用户退费时,按照实际使用时长*单月定价作为已消费费用,扣减支付费用后即为应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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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用户付费成为会员时获得的赠品(包含实物赠品和虚拟赠品)属于玩物科技对会员身份的奖励。当会员发生退费情况时,如果退费金额超过订单金额50%,玩物科技有权根据赠品的市场价格(以赠送赠品时赠品的市场价格为准),从所退费用中扣除同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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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条款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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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科技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及各项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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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科技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玩物科技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玩物科技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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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适用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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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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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可向本产品运营方深圳市玩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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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第三方站点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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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玩物科技账号"服务的网页可能含有与其他网站(简称“链接站点”)的链接。链接站点并非由玩物科技控制且玩物科技对任何链接站点的内容不负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链接站点中包含的任何链接或对链接站点的任何改变或更新。玩物科技对从任何链接站点接受的网上传播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传输不负责任,如果链接站点未能正常运作,玩物科技亦不负责任。玩物科技仅出于便利之需向您提供这些链接,并且任何链接的包含并不意味着玩物科技对该站点的认可或与其运行者的任何关联。您有责任查阅并遵守链接站点上发布的隐私声明及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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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完全负责处理与那些支持"玩物科技帐号"服务的第三方、或者在"玩物科技帐号"服务的网页中可被识别的第三方之间的事项,包括物品以及服务的传送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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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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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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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或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人(或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 二、本人(或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 三、本人(或单位)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 四、本人(或单位)保证不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五、本人(或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负责本网络的信息安全工作
- 六、本人(或单位)承诺健全各项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 七、本人(或单位)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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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八、本人(或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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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 九、本人(或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 十、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人(或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本人(或单位)将在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责任范围内直接赔偿。